更多

中心动态

MENU

[公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等学校中建设北京实验室的意见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教育、科技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促进北京高校协同创新,“十二五”时期,市教委决定在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北京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开放、联合、协同的运行机制,促进以需求为导向、高校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基地,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在高等学校中建设北京实验室提出如下意见:
  一、北京实验室的定位
  北京实验室以服务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宗旨,围绕科技进步和发展,整合创新资源和北京地区高校在前沿科学研究领域的优势,强化产学研结合,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逐步发展成为北京地区高校联合共建、校企互赢、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高水平的创新基地。其具体运作方式是学校牵头、校际合作、企业参与。
  二、总体要求
  北京实验室应围绕北京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服务国家和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果突出,积极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整合高校学科优势,聚集产学研各方力量,形成“多元、融合、互赢”的协同创新模式和机制。
  三、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握前沿科学发展方向,结合国家和北京发展的重大需求,整合创新资源,以提高高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宗旨,强化产学研融合。
  (二)建设原则
  坚持协同创新,注重资源整合。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整合现有优势基础和条件,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协同创新的合理布局。
  坚持需求导向,侧重应用研究。紧密围绕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强化应用,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前沿引领,力争重点突破。以创新能力提高为核心,以前沿引领为目标,集中力量加强前沿科学研究,力争在先进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产学研各方面力量,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参与的建设格局。
  四、建设目标
  北京实验室建设将整合优势资源,为突破产业核心技术、促进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前沿科学研究的跨越式发展建立有效手段;为技术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注入新的活力;为校校、校企协同创新创造必要条件。
  一是让北京实验室建设成为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支撑。建设北京实验室,强化产业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技术的有效供给,突破一批重大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通过北京实验室的建设促进前沿科学研究跨越式发展。建设北京实验室,在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要领域超前部署,促进前沿科学研究实现跨越式发展,培育和掌握一批高新技术和前沿技术,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三是借助北京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北京实验室,通过协同创新,加强应用基础研究,从产业技术源头上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布局,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支撑平台,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技术创新长效机制。
  四是通过北京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北京实验室,完善产学研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有效整合产学研资源,为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持续的支撑和引领。
  五、建设领域和申报条件
  (一)建设领域
  紧密围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特别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城市交通等领域,通过协同创新,建设北京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北京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较强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采取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进行建设。申请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上述领域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前景,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在相应学科拥有重点学科和博士授予权;
  2.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层次结构合理的队伍,体现高水平、专业化,能承担和完成重大科研任务;
  3.具备良好的研究实验条件,包括完善的实验设施、仪器装备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4.有协同合作的精神和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能积极有效协调各协同共建单位利益,调动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
  5.提出的北京实验室建设方案应具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方向、任务和目标;
  6.牵头学校应具有较强的经费筹措能力、后勤保障能力和学术活动条件。
  六、组织和管理
  (一)市教委是北京实验室建设的组织部门,负责制定并发布北京实验室有关政策办法、重点建设领域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北京实验室建设的审批、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二)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是北京实验室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北京实验室的申报、管理等工作。
  (三)牵头学校应设立北京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牵头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各参与单位分别有1名专家任副主任委员。建设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发展规划、日常建设和管理。
  (四)市教委将通过项目驱动的方式,对北京实验室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滚动支持,优胜劣汰。
  (五)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营造有利于北京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北京实验室的健康发展。

TOP